中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将于2月份实施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点击数:

据金融时报报道,记者从工信部获悉,《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于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个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授权。

据悉,这项标准是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组织,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牵头,联合多家单位制定。该标准是我国首个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标准,于去年11月发布。这项标准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有特定、明确和合理的目的,并在个人信息主体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在达成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之后删除个人信息。

标准最显著的特点是将个人信息分为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并提出默许同意和明示同意的概念。对于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可以建立在默许同意的基础上,只要个人信息主体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便可收集和利用。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则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标准的出台意味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正式进入“有标可依”阶段。

来源:钢联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