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点击数:

近日,中国银监会召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银监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部署2012年主要任务。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周慕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立足于风险缓释,推进平台贷款合同和还款方式整改,加强贷后管理,严格风险定性,全面提高了存量平台贷款的现金流覆盖程度和抵质押有效性。二是立足于新贷管理,上收平台贷款审批权限,制定更加审慎的准入标准,建立台账管理体系,全面完善了平台贷款审批与管理机制。三是立足于持续监管,按月监测平台贷款还款和整改情况,按季统计平台贷款数据、召开风险监管联席会议和信息联络员会议、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全面健全了平台贷款的数据统计和监测制度。四是立足于长效机制建设,专题汇报清理规范工作,核准风险底数,参与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全面推动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的持续完善。

会议指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未结束、世界经济复苏尚不明朗、国内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的形势下,要全面客观地认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面临的债务到期、平台重组和抵质押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平台贷款风险监管,深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

会议明确,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遵循“政策不变、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原则,坚持化解即期风险与建设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处置存量风险与控制新增贷款相结合,坚持加强分类管理与把控退出风险相结合,以缓释风险为目标,以降旧控新为重点,以提高现金流覆盖率为抓手,有效防范平台贷款风险。

会议提出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细化和深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前瞻性,做好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切实化解到期贷款的风险。二是根据现金流覆盖程度及项目建成达产等情况,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切实缓释存量贷款风险。三是按照“保在建、压重建、控新建”的要求,严格准入标准,坚持有保有压和结构调整;严格把握贷款投向,优先保证重点在建项目需求;严格新增贷款条件,确保达到现金流覆盖、抵押担保、存量贷款整改和还款资金落实等方面的要求。四是以现金流覆盖率为抓手,严格把握平台退出条件,强化退出类平台贷款的风险管控。五是在原有“名单制”管理的基础上,对全口径融资平台(包含退出类平台)按照“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进行信贷分类。六是明确职责,强化监管约束,对平台贷款经营管理中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按照职责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银监会机关有关部门、各银监局相关负责人,21家全国性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 银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