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些用户或流通商向部分钢厂订的8月份“期货”,却在7月份就交货了,部分钢厂为啥要提前交货呢?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一、部分钢厂提前交货反映了新订合同品种钢材在市场上肯定在跌价,甚至行情是“倒挂”的,早点发货把“包袱”抛给市场,可以减轻钢厂的库存压力,市场行情只能“一蹶不振”。 二、合同提前交货还反映了部分钢厂订货量不足,当然订货量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部分钢厂出厂价大幅上涨,“每吨涨二三百,毛毛雨”,“涨五六百,不稀奇”,使有的下游客户感到在钢厂订期货无利可图,钢厂价格已失去优势,不如到市场上采购现货资源,价格还比出厂价低,何苦到钢厂去“自讨苦吃”呢。但是,流通商明知“倒挂”还是要到钢厂订期货,他们寄希望钢厂能调整后市的价格政策,同时能保持与钢厂的关系,也可以说是无奈吧。 三、市场机制下,钢厂有权调整出厂价,但是,钢厂制定的出厂价要在市场经受检验,较长时间行情“倒挂”,反映了部分钢厂制定的出厂价并未真正符合市场实际,供求关系,市场上不可能有只涨不跌的商品,如果以“成本推动”为由,欠考虑市场实际,硬挺过高的出厂价,只能说部分钢厂强势握有定价“话语权”,暂时对钢厂能产生较大的利润,然而,市场经济是讲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当某个行业取得的利润大,高于其他行业,市场“看不见的手”和国家宏观调整必然要调节,如钢材期货市场即将开业就是将钢材定价权合理回归市场重大举措之一。 四、部分钢厂“期货”提前交货也反映了高价位出厂价使有的钢厂失去了部分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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